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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所违约导致估值400多万的***申请被视为放弃,判赔30万!

发表时间:2022-04-18 15:00:00 | 浏览:1453次
案件关键词

 
1.高价值***。某公司国内相关实用新型***估值876.96,获奖的高价值***,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发明***德国市场的潜在市场价值为414.51万元
2.国外***申请。某公司国内发明***已经授权,委托的某代理所分公司在国外申请过程中出现纠纷,导致***腹死胎中
3.代理委托纠纷。某代理所分公司服务过程中提出各种再收费要求,案件逾期未处理致某公司在美国及德国的***申请视为放弃
4.判赔依据。某公司的涉案***申请价值巨大但未授权,实际价值难以评估,判赔依据不好把握,法院***终判赔30
 
基本案情

1.2013-2014年期间,某公司两件国内高价值***申请获得授权;
2.2014,某公司与某代理所分公司就代理申请某技术的美国、德国发明***事宜签订了《***服务合同》,合同部分***内容:服务费用不包括***授权后的证书费、***年费、复审费以及因甲方要求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了乙方服务费、申请国的任何***资料翻译费、国外***申请阶段的政府费用、聘请国外代理律师提交申请、答复、辩论等发生的律师费、邮寄转送费等从申请到授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此外,申请过程中按照申请国法定答复程序修改申请文件的,乙方也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3.该合同约定,服务费用总额为88000元,分三阶段支付,合同签订后,某公司向某代理所分公司支付了***阶段、第二阶段服务费44000元、34000元;
4.2015年,某代理所分公司发送邮件称,美国发明***已被驳核,若欲提出RCE(继续审查请求),再审的国外费用为10560元,代理费1000元,合计11560元。并要求公司来函指示,若未收到指示,代理所将不提出答辩
5.经某公司授权,某律所向某代理所分公司出具律师函称,RCE继续审查的费用包含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中
6.公司向某代理所通过银行转账支付11560元,转账备注说明为“胁迫支付这笔***代理服务费”
7.2016某代理所分公司发送邮件称,收到美国***商标局下发的审查意见通知函,公司需答复该审查意见,需缴纳国外答辩费和代理费,合计8815元,若在日还未收到回复,则默认某公司放弃美国***申请,本案将做结案处理
8.同年美国***商标局就涉案美国***申请作出视为放弃决定;
9.2017某代理所分公司发送邮件称,德国***商标局下发了德国***的口审邀请函,参加口审需支付国外律师费和代理所代理费合计38725元。若在日前还未收到相关款项,则默认某公司放弃德国***申请,本案将做结案处理
10.同年德国***商标局就涉案德国***申请作出视为放弃决定。
 
核心争议点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涉案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原因是否系某代理所分公司的违约行为所致;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是否适当。
简单总结就是:
1.代理所有没有违约?(违约了)
2.涉案***到底值多少钱?(不好说)
3.代理所该不该再多收费?(不该收)
4.客户不给钱代理所就可以不管了?(要赔钱)
 
***终判决认定

1.公司支付的费用包括了从申请到授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申请过程中按照申请国法定答复程序修改申请文件的,某代理所分公司也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2.该合同附件“委托确认函件”的费用表格第八项亦明确某公司支付的费用包括“答复审查意见律师费”,支付的费用包括了涉案***国际申请从申请到授权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费用表格第十项所述不包括的“复审、异议和无效费用”,是指***授权后所发生的复审、异议或无效费用。而涉案***申请在被视为放弃之前一直处于申请阶段,故在该阶段发生的相关费用明显不属于***授权后的费用;
4.据此,根据涉案《***服务合同》的约定,所谓美国***申请的国外答辩费和代理费8815元、德国***申请的国外律师费和某代理所分公司代理费38725元,均非公司需要另行支付的费用
5.涉案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原因系因某代理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