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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高度相似构成不正当竞争,元气森林获赔72万元

发表时间:2021-10-11 15:00:00 | 浏览:1364次

2019年,元气森林公司发现,市面上出现了一款与元气森林气泡水包装十分相近的饮品——亲亲元气。亲亲元气的销售商为浙江泉水叮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水叮咚公司),它成立于2017年3月2日,曾用名为浙江泉水叮咚饮品有限公司。经济范围为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货架的批发及网上销售等。元气森林公司认为,泉水叮咚公司在2019年5月中旬至2019年6月底,2019年7月中旬至2019年9月底,分别销售了两批次亲亲元气饮品。鉴于亲亲元气饮品与元气森林气泡水的外观极为相近,已经侵犯了元气森林公司的合法权益,所以一纸诉状将泉水叮咚公司告上法庭。元气森林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泉水叮咚公司索赔经济损失360万元。

 

法院***终判决,泉水叮咚公司产品包装装潢在颜色、主要构图、排版布局、产品文字介绍、形状等方面与元气森林公司产品高度近似,虽细节处存在差异,但整体上未形成明显区别,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泉水叮咚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泉水叮咚公司赔偿元气森林公司经济损失65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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