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成功的电影背后是无数电影人的辛勤劳动,电影作品就像是电影人的孩子,因此,对盗版影片的行为,我们绝不容忍!”2020年9月23日和25日,在公诉人的有力指控中,2019年初《流浪地球》等春节档电影遭大规模盗版系列专案,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仪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马某予等28名被告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春节期间,《流浪地球》等热映影片的投资人震惊地发现,这些影片已在互联网上疯狂传播!几天后,公安部迅速部署对这一侵权盗版犯罪展开打击。2月26日,公安部决定将这一涉嫌线下制作销售盗版影片的犯罪线索交由江苏省、扬州市两级公安机关侦办。
在规范取证与全力抓捕并重的侦查策略之下,截至4月初,扬州警方共将59名涉案人员抓获归案,其中包括“幽灵一号”服务器的技术操控者刘某。经审查,扬州市检察院对其中28人予以批捕。2020年3月20日,扬州市检察院对马某予、马某松、文某、鲁某等4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向扬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3月23日,仪征市检察院对刘某、霍某、肖某等24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向仪征市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9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仪征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定:2016年6月至2019年2月间,被告人马某予、马某松共计复制发行盗版影片413部,非法经营数额共计777万余元。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间,被告人文某共计复制发行盗版影片124部,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86万余元,违法所得金额共计103万余元。2017年年初至2019年2月,被告人鲁某销售盗版影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814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536万余元。
鉴于马某予盗版行为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扬州市检察机关在侵犯著作权罪的七年法定刑以内,向法院提出了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至六年零六个月的量刑建议,对其他被告人也提出了较为确定的量刑建议。这些建议均被采纳。法院判处马某予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50万元;马某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文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0万元;鲁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其他24名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马某予、马某松、文某、鲁某等4人均未提出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业已生效。仪征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因部分被告人上诉,目前正在二审中。(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梅静 赵舒宇 殷长庆 卢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