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事:***是什么?
[摘要]***: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据实证统计分析,***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
【***的种类】
***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
部分发达国家采用的分类:发明***和外观设计***。
香港***法中规定有:标准***(相当于大陆的发明***)、短期***(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我国***法规定***类型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的特征】
***的两个***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制度***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
“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
“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信息。***是世界上***大的技术信息源。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全世界每年90%—95%的发明创造成果都可以在***文献中查到,其中约有70%的发明成果从未在其他非***文献上发表过,科研工作中经常查阅***文献,不仅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起点和水平,而且还可以节约60%左右的研究时间和40%左右的研究经费。
【***“三性”的原则】
1、新颖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创造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的非显而易见性】
非显而易见的(nonobviousness):***发明创造必须明显不同于已知技艺(prior-art)。所以,获得***的发明必须是在既有之技术或知识上有显著的进步,而不能只是已知技术或知识的显而易见的改良。
这样的规定是要避免发明人只针对既有产品做小部份的修改就提出***申请。若运用已知技艺或熟悉该类技术的都能轻易完成,无论是否增加功效,均不符合***的进步性精神;而在该***或技术领域的人都想得到的构想,就是显而易见的(obviousness),是不能申请***的。
【***的适度揭露】
适度揭露(adequate-disclosure):为促进产业发展,国家赋予发明人独占的利益,而发明人则需充分描述其发明的结构与运用方式,以便利他人在取得发明人同意或***到期之后,能够实施此发明,或是透过***授权实现发明或者再利用再发明。
如此,一个有价值的发明创造能对人类的发展、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有所贡献。(本文采编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