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州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标准,自2023年1月1日后企业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技师、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购房资助标准分别由原来的25万元、5万元、3万元提升至30万元、8万元、5万元,往下看;
资助对象:
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技师和技师。
资助条件
1.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 (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 );
2.在常州***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资助标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和***技师8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5万元购房资助。
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对满足购房资助条件的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扶持:
1.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博士研究生***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符合贷款条件的,***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附则:
1.本资助标准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后我市企业新引进的人才,此前引进的人才仍按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和***技师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3万元的资助标准执行。
2.购房资助不得重复享受,享受购房资助的房屋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申报流程
1.注册认证。符合条件的人才登录“我的常州”APP注册并实名认证,提出申请。
2.数据比对。运用金保系统数据、人才地图数据、房产交易数据检索比对申请人的社保、学历、购房等信息,产生资助发放的人才名单。
3.制定方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制定资助方案,报市创新办备案。
4.下达资金。市财政局根据***终资助方案下达资金。
5.系统无法比对数据的,由申请人根据提示,补充上传相应资料。
(一)对毕业两年内,由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在常州***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三)资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技师每月5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300元资助。资助期限3年。
(四)申报流程
1.该项政策采取免申报方式。
2.数据比对。运用金保系统数据、人才地图数据检索比对人才的社保、学历信息,自动生成生活资助发放的人才名单。
3.制定方案,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制定资助方案,报市创新办备案。
4.下达资金。从人才参保第7个月起,市财政局根据***终资助方案下达资金,生活资助按月发放。
符合条件的人才也可登录“我的常州”APP提出申请。系统无法比对数据的,由申请人根据提示,补充上传相应资料。
(一)资助对象
毕业两年内,由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上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1.在常州***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