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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交非正常***申请,将被暂停预审服务一年以上

发表时间:2022-07-12 16:10:16 | 浏览:2456次

      近期,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印发了《中国(江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备案主体存在提交非正常***申请,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等情形,则暂停预审服务一年以上;代理机构存在代理的预审申请案件半年内不合格率在50%以上或代理凭空编造或无法证明研发过程的预审申请案件等情形,则暂缓预审案件代理服务三到六个月;代理机构存在针对同一主题批量编造预审申请案件等情形,则暂停预审案件代理服务七到十二个月;代理机构存在提交的预审申请案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等情形,则暂停预审案件代理服务一年以上。

文章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