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泰兴市一家名为“盒马生鲜”的海鲜销售店铺被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盒马鲜生”超市所属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
1月20日,据一审管辖该类案件的泰州靖江市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判决被告盒马生鲜店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盒马公司2.5万元。
众所周知,盒马鲜生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新零售平台,是超市、是餐饮店、也是菜市场,还能快速配送上门。盒马鲜生中的“鲜生”,其实是取自“鲜美生活”之意。
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取得 " 盒马 " 的多类别注册商标,涵盖了餐厅、咖啡馆、会议室出租、野营场地设施、养老院等各个类别。
在此期间,盒马鲜生店铺也在全国遍地开花。凭借着高品质,在短时间内打响了知名度,并且吸引了大批忠实顾客。
2021年8月,盒马公司发现泰兴有一家名叫“盒马生鲜”的海鲜店,与之没有任何关系。后盒马公司将该海鲜店告上法庭。
泰兴市的“盒马生鲜”店成立于2020年3月,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等。
原告诉称,“盒马生鲜”海鲜店未经其授权,擅自在店名中使用“盒马”、“盒马生鲜”,并在业务经营、宣传等商业活动中将“盒马”用作商标,门店招牌上也出现“盒马”、“盒马海鲜”,在手机消费支付凭证页亦使用“盒马”、“盒马生鲜”字样,这一系列行为属不正当竞争,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盒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盒马”商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30万元。
法院查明,“盒马”“盒马鲜生”等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其店铺门头突出标注“盒马海鲜”字样,收款界面使用“盒马生鲜”,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商标性使用。这些标识与案涉注册商标中的“盒马”在文字组成、读音完全一样,易使公众混淆。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对盒马公司的商标侵权。
***终,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泰兴市小张海鲜店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盒马公司 2.5 万元。
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经营活动,要注意避让知名品牌/商标,不要想着蹭热度、搭便车,以免惹上侵权纠纷。日常使用的商标标识,要尽快申请注册,既能避免侵犯他***利,又能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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