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093190053
新闻中心

从压缩机***侵权案看激励企业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之路

发表时间:2021-12-24 15:00:00 | 浏览:1244次

640.webp

压缩机***侵权案的背景

2018年,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购买美国、日本合资企业“东芝开利株式会社”在中国申请的空调压缩机***(涉案***号:ZL00811303.3,以下简称“涉案***”),针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此案***近引发热议,背景中几个关键信息颇令人回味。
1、涉案的日本同族***,其在日本***局仅剩下一个权利要求,其保护范围远远小于中国授权***的权利要求。(如下表1-1)。

640


2、奥克斯并不生产压缩机,并且是格力压缩机产品多年的采购方。

3、涉案***在2020年宣告***到期,也就是说奥克斯实质是购买了一件即将到期的***,用于诉讼。

4、涉案***在原有***权人东芝开利的手中,从未发起任何维权行动,而奥克斯在多地法院发起诉讼,累计索赔金额高达1.9亿,来势汹汹。

此外,近年来格力、奥克斯的多次兵戎相见,也是本案更深入的一个背景参考。例如,2020年5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资料,“广东省***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其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赔偿40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该起诉讼案还入选了“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近年来,奥克斯屡屡被格力诉诸法庭,持续败诉,甚至连针对奥克斯空调能效问题的行政投诉,都以受罚为终。奥克斯一路落败的现状,直到其获得东芝开利的压缩机***而迎来转机,截止发稿当前,基于该***的系列诉讼在宁波中院的判决已出,判决***侵权成立,以及1.6亿高额赔偿。

640.webp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激励创新的价值取向

奥克斯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借了”东芝开利的压缩机***的“箭”,闯过***复审委的***无效,绝地反击,在宁波赢得***诉讼,并获取高额赔偿,从战术上来讲,奥克斯的这一仗,似乎是额手相庆、一雪前耻的高明之举。

但仔细研读判决文书,也确有值得商榷之处。一方面是两个企业之间多年的恩怨情仇,而更值得关注的是目前的审判结果,在捍卫制度和创新保护价值目标方面,似乎出现了罅隙。东芝开利在拥有本***的19年时间内,从未行权,而奥克斯目前以及未来,似乎也未有压缩机研发和投产之规划。奥克斯是生产空调的制造企业,非通常意义上的NPE(非***实施实体)。过去及未来并不涉及压缩机产业的企业以压缩机侵权起诉,似乎又不得不说,有类似NPE的嫌疑。以此,如何去看待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价值导向?

在吴汉东教授近年的演讲“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的目标安排和道路选择”中提及:“价值目标涉及’法律促进哪些价值’和’法律本身具备哪些价值’的问题。在法律价值体系中,创新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灵魂,知识产权本身是私法领域制度创新的产物,同时又以实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知识创新为使命。创新价值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和法律实践活动之中。在知识产权法律价值体系中,激励私人创新、促进社会发展,是一个涵盖周延且具有理想方向的目标系统,存在于从法律到政策的制度规范之中;这一价值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社会主体的法律价值实践活动,包括基于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而形成的法治体系运行的过程与结果。概言之,知识产权制度以基于智力创新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表现了保护知识财产、尊重创新活动的价值取向。”

创新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灵魂,奥克斯虽然巧妙的用“拿来主义”获得了涉案***,但细想来看,过去和未来也不是为了压缩机技术的创新,同时并不排斥可能和东芝开利有权利分润协议,那此案件的***终价值取向就值得深思和斟酌了。

640.webp

高赔偿额是否应该更加慎重?
2019年11月,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大激励”“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2020年11月,中共***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1年12月,宁波中院对奥克斯诉格力***侵权两案作出判决,分别确认***侵权并判赔9600万、7060万等合计1.6亿。***侵权案件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主要是《***法》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法》对赔偿的计算方式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规定》细化了各种计算方法,赔偿的计算方式有四种:1.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2.根据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计算;3.根据***许可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4.法定赔偿。在某媒体披露的裁判文书中,判决采用了厦门大学龙小宁教授的赔偿计算的报告,但如果客观来看,格力不属于恶意侵权,奥克斯不生产压缩机,巨额损失从何而来?***从东芝开利手上获得,相信也没有支付超过1个亿的费用。这样的高赔偿额到底是保护创新,彰显严保护,还是鼓励了一个成功的“***投资”?且先不议龙教授的计算依据,这个金额确实再次刷新了“高赔偿”的记录。

综上,有如下观点分享:

1、知识产权之争,理应是科技创新之争,企业发展和国家创新治理体系之争,我们在尊重知识产权制度,承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需防范制度被过度的利用于纯粹的商业竞争博弈中。

2、 在法律价值体系中,创新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灵魂,知识产权本身是私法领域制度创新的产物,同时又以实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知识创新为使命。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保护不等于高赔偿额,尤其在市场经济中,应更慎重。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然后,我们也一起静等后续更多的精彩!

640.webp

(来源: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